哈最近一次限制石油制品出口期限为2013年7月1日2013年12月31日。
要强化正确的义利观,更多地考虑合作对象国的利益和需求,带动合作对象国的发展,实现互利共赢。(作者:王海运,为中国国际问题研究基金会高级研究员、能源外交中心主任)。
这是新时期中国对大中亚地区外交的重要战略布局,对于深化我国与地区国家各领域的合作具有重要引领作用。随着世界能源格局的变化,东亚地区正发展成为世界能源消费的中心,大中亚的能源资源国强烈希望利用自身的能源资源优势,搭乘东亚经济发展的快车。其次要全面分析自己的需求及优势,避免出现决策风险。在丝绸之路经济带上,有俄罗斯、哈萨克斯坦、土库曼斯坦、阿塞拜疆、伊朗等多个重要能源生产国,以及中国、印度等重要能源消费国。双方在能源领域有着很强的互补优势,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多领域经济合作中突出能源合作,符合双方发展战略的要求
中国能源企业已经较深地进入这一地区的油气开发领域,下一步应在加大油气开发投资、提高开发技术水平的同时,协助有关资源国进行能源产业的现代化改造。在中游运输领域,在加紧修建中亚天然气管道C/D线的同时,可考虑重点解决管道运输的安全顺畅问题,并且为地处亚欧大陆腹地的中亚国家提供东出太平洋的出海港口,俄罗斯石油通过中哈原油管道输往中国的合作项目也应尽快落实。由于生产者掌握着石油资源,拥有很强的议价能力,因此这一阶段石油定价权掌握在生产者手中。
这类公司利润率稳定且能不断提升,特别是在各种原料成本上涨的长期趋势下,拥有较强定价权的公司应给予估值溢价。福布斯公司的投资百科(INVESTOPEDIA)对定价权(pricing power)的解释是:与需求价格弹性有关的一个经济名词,反映了价格变化对需求的影响。此后,各种石油金融产品不断推出,石油市场的参与者不再局限于石油供需双方,任何认为石油市场有利可图的资金都可以对石油合约进行买卖获利,而非真正需要石油消费。而另外的经济主体只是该价格的被动接受者。
从国别来看,这个阶段的前期和中期,世界石油工业主要集中在美国,其掌握着绝对的石油定价权。每当铁矿石巨头对中国钢铁企业涨价,国内的民族情绪就异常高涨,觉得民族感情受到伤害,同意涨价就类似于签订不平等条约。
另一方面着手建立石油金融市场,谋求石油贸易的金融化,从而通过金融市场决定石油价格。从西方垄断寡头石油公司定价,到OPEC定价,再到以石油期货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准的转变。我们通常所说的中国在某种产品上没有定价权,主要是指被动接受国际价格的现象。此后,西方国家纷纷采取能源替代、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等措施减少石油需求,从而降低石油价格波动的风险。
以美元为结算货币的定价方式,使石油的供给和定价相分离,极大增强了美国对石油市场的影响力。我们需要通过国内产业结构的调整、市场的开放以及增强谈判能力来应对这种局面。百度百科对定价权的解释是:指公司对其产品价格制定拥有主动权,若改变产品定价不会对需求有负面影响。然而,石油金融化加剧了短期内油价剧烈波动风险。
20世界70年代,由于美元与黄金脱钩,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,美元大幅贬值以及OPEC主要国家对西方实行石油禁运,爆发了两次石油危机。OPEC国家在获得大量美元收益后继续向欧美金融市场进行再投资,形成石油美元回流机制,最终使石油美元转化为金融美元。
对定价权的讨论,特别容易引发民族主义情绪,我们极容易把自己当成一个受害者或弱者的角色,凡事我们都要讲个争夺定价权,拥有话语权。也就是说,石油金融化,已经使石油价格之决定逐步脱离供需基本面,转向金融市场。
二、石油定价权的演变在世界石油贸易中,石油进口国总是希望以更低的价格进口更多的石油资源,而石油出口国则希望自己的石油资源能够获得更多的收益。当然,最直接的,还是中国在一些产业领域的被动地位的原因。20世纪60年代OPEC成立到第二次石油危机结束为第二个子阶段。第二阶段:生产者与金融市场共同定价阶段(第二次石油危机之后)两次石油危机严重危害了西方国家经济的增长。如果一个公司没有定价权,那么其产品价格提高将会减少人们对产品的需求。我能够体会这种感受,也能理解这种心情。
由于这个行业在国际市场是寡头垄断,而国内的产业集中度又不高,特定的经济结构和发展模式又导致中国对铁矿石的需求量极大,因此对国际铁矿石寡头的谈判能力极弱。按照生产者的不同,这一阶段又可以分为两个子阶段:石油工业诞生至20世纪60年代欧佩克(OPEC)成立之前为第一个子阶段。
目前,伦敦国际石油交易所交易的北海Brent原油是全球最重要的定价基准之一,全球原油贸易的50%左右都参照Brent原油定价。石油金融市场逐步建立、迅速发展和不断完善,使石油定价权逐步从生产者定价转移到金融市场定价。
OPEC成立之前,以埃克森(Exxon)、美孚(Mobil)、BP、壳牌(Shell)、雪佛龙(Chevron)、德士古(Texaco)和海湾(Gulf)石油公司为首的石油七姊妹依靠政治、经济、技术方面的巨大优势,轻而易举地获得了世界主要产油区石油资源的勘探开发权,进而垄断了石油生产、销售以及国际贸易等各个环节,控制了石油定价权。OPEC成立后,其成员国通过收回原本由国际石油公司控制的石油各环节的垄断权,国际地位和影响力迅速壮大。
拥有定价权的公司通常是行业龙头、技术领先企业,或替代产品少,有刚性需求。传统意义上来说,任何一方在博弈中占据主动权,有决定石油价格的能力,就意味着拥有石油定价权。一、何为定价权?其实,定价权是一个比较模糊的概念,并非严谨的经济学概念。国际石油定价权是经历了多次演变才发展到今天的样子。
而此时,美国由于石油储产量峰值的到来以及国内石油消费的迅速增长,石油定价权得到一定程度的削弱。因此,双方博弈的实质就是追求符合自身利益的石油价格的过程。
可见,OPEC国家虽然拥有石油供给的相对垄断权,却没有石油定价的垄断权。第一阶段:生产者定价阶段(第二次石油危机之前)1859年现代石油工业诞生以来,由于拥有热值高、易运输、安全好等诸多优点,石油迅速被广泛接受。
不可否认,中国在一些领域,确实是价格的被动接受者,例如铁矿石行业。由于OPEC国家仍然掌握着世界上绝大多数的石油资源,而西方国家则拥有完善的石油金融市场,因此可以认为石油市场进入了双方共同分享定价权的阶段。
2008年美元贬值和金融危机的交错,使国际油价上涨至147美元/桶的历史最高点,充分反映了石油金融市场在决定石油价格中的作用。在上一轮石油牛市中,美国的投资银行高盛、花旗、摩根士丹利、摩根大通起到重要的作用。同时,为了弱化OPEC在石油定价权上的主导地位,西方国家一方面加强OPEC国家以外地区石油资源的勘探开发,北海、墨西哥湾和阿拉斯加就是这一时期迅速上产的典型代表。中国人对定价权向来特别敏感,这其中有历史痛苦记忆的原因,也有中国目前所处国际政治经济地位的原因。
在今天的全球石油市场上,没有任何一个国家,任何一个企业拥有对定价的垄断。20世纪70年代末、80年代初,伦敦国际石油交易所和纽约商品交易所分别引入了石油期货合约,石油期货市场的成立标志着石油金融化的开端。
这也标志着OPEC重新夺回了石油定价权,这期间OPEC官方定价也成了世界油价的基准。但是,不是所有领域都像铁矿石市场,把定价权问题泛化,在所有的领域都去强调掌握定价权、凸显话语权,也不是一种正确的态度和平和的心态。
纵观近现代石油工业150年的历史,石油定价权的演变以第二次石油危机为界,主要分为两个阶段在这样的逻辑下,中石油回归A股五年,市值跌掉了80%,百万股民被套牢,亦无一管理层被问责,甚至连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。